第三方污染防治企業稅收優惠
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一政策是為了鼓勵污染防治企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發展,更好支持生態文明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60號,以下簡稱60號公告)的規定,第三方防治企業依照60號公告規定享受優惠政策時,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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