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12種方法
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的方法有很多,以下是其中的12種方法:
1.子女教育:從3歲到讀完博士,每月1000元教育費用,夫妻各占50%或一方承擔,1000元可以分攤或一方免交個稅。
2.學歷或職業資格:如果提高學歷或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發生的費用,學歷教育期間每年4800元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每年3600元的費用,免征個稅。
3.大病醫療:如果大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部分,每年60000萬元免交個稅,但要提供醫療證明及其個人承擔費用的原件或復印件。
4.首套住房利息:首套住房利息支出,每月享受不超過1000元的額度,免征個稅,最長不超過20年,但要提供貸款合同、還款憑證。
5.房屋租金:工作城市的租房支出(沒有自住房),直轄市、省會城市等每月1500元、人口規模>100萬的每月1100元、<100萬的每月800元,免征個稅(各地免稅額度有差異)。
6.贍養老人:父母年滿60歲及以上,每月2000元的贍養費,子女可分攤,免征個稅。根據暫行辦法,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獨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可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7.出差補貼:差旅補不超過200元、誤餐費不超過200元。不計入“工資、獎金”所得,免征收個稅。
8.離職補償金:職工離職時,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不超過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9.通訊費:因工作需要,單位為個人補貼的通訊費,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不計入“工資、獎金”所得,免征個稅。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獎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0.高溫費:職工夏季發放的高溫津貼或食物,以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放的高溫費要交稅。
11.分攤法:如果某個月份工資高,比如業務提成,可以分攤到其他月份,降低當月稅率,相應合法避稅。
12.提高公積金額度:因為五險一金免征個稅,如果收入高不著急用錢,可以提高公積金的繳納標準,但公司承擔的部分也多,你可以和公司協商,多出的部分由自己繳納。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避稅并不等于偷稅漏稅,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采取合理的方式減少稅收負擔是合法的。此外,不同的避稅方法適用于不同的個人和企業情況,納稅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避稅方法。同時,避稅行為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稅務部門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在避稅前,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師或會計師進行評估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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