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您提供的信息,增值稅的滯納金是根據(jù)納稅人未繳或少繳的應納稅款,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具體計算公式為:
滯納金=未繳或少繳的應納稅款×滯納天數(shù)/365
其中,未繳或少繳的應納稅款是指納稅人應當繳納而未繳納或者少繳納的增值稅額;滯納天數(shù)是指從納稅人實際發(fā)生欠稅行為之日起至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之日止的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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